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介于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企业形态。个独具有灵活经营的特点和优惠的税收政策,越来越多地被企业主青睐和注册使用。
由于个独比较特殊的企业性质,知名度不如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网络上的介绍文章财务专业性又都比较强,非财务背景的朋友经常分不清,也形成了一些认识“误区”。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创办企业,在申领营业执照类型时,既可以申请办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又可以申请个人独资 企业执业执照。但是并不是说一人自然创办的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是等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从《公司法》角度上来看其主要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就是说,一人有限公司不是限定自然人,如果一个法人企业,同样可以申请创办一个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也称为一人有限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限定于一个自然人。同时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者从财务管理上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兼任执行董事是普遍存在的,使得股东个人交易极易与公司财务混同,为一人股东“损公肥私”提供便利。为此,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进行特别监督,《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165条第1款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同一部法律中的两个条款强调了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见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进行特别监督的重要性。所以一人有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要做到: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账簿记录要同一人股东个人的生活事务账簿记录严格分开操作,不能将一人股东个人的生活事务的费用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2)规范内部监督与制约机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考虑设立由会计或审计人员参加的监事会,同时,记账人员与会计事项的审批人、经办人权限应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金调度、资产处置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要相互监督制约;
(3)加强公司年检制度,及时划清公司与股东个人财务的界限;
(4)必须将公司每一笔业务记录在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审查,一经发现公司有脱离正常价格的交易、无限制支付给股东巨额报酬、隐匿资产等行为,立即加以制止并勒令受益者退回不正当所得给公司,同时按比例要求公司甚至股东承担责任;
(5)加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我交易的财务监督。
二者在税收政策运用上的区别
1、税收征缴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后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按《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 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企业列支工资费用方法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一人有限公司中成本费用列支股东本人的工资,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3、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企业中列支的工资,以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的高低级距,乘上对应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投资者的个人工资,但可根据财税[2011]62号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然后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和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财务核算的要求度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个独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从性质上来讲,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属于公司全部股份或者资产都只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且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个独企业则是由1个自然人投资的独资企业,对公司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从公司的主体资格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一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拥有法人资格的。
从税收角度看,按照税法的规定,新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缴纳10%-25%的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进行利润分配的时候还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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