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事假一个月,当月还有工资吗

2025-02-02 2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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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原因请假,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不属于法定应当支付工资报酬的假期。

根据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1条和各地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1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

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条例

回答2: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原因请假,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不属于法定应当支付工资报酬的假期。

根据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1条和各地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等,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无法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报酬

回答3: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原因请假,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不属于法定应当支付工资报酬的假期。根据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1条和各地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部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
[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