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已经排定,专业设置及受理范围包括40多个方面。需要提醒,具体材料申报期自1月初开始,至10月结束。
目前,我市已确定的职称评审计划(部分)包括——全市机械工程、全市建设工程、全市电子信息工程、全市化工工程,均为高级,3月初至4月底申报,8月评审结束公示,12月发证;全市交通工程、全市水利水务工程、全市环境保护专业,均为中级,3月初至4月底申报,10月公示,11月发证;全市建设工程,中级,1月初至2月底申报,5月公示,6月发证;全市电子信息工程、全市机械工程、全市化工工程、全市医药工程、全市纺织丝绸工程、全市轻工工程、全市冶金工程,均为中级,3月初至4月底申报,10月公示,11月发证。
各级各类中小学,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教师及教研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幼儿园,以及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均为高级,6月申报,7月中旬至8月下旬公示,11月发证;中小学(幼儿园)课程规定学科。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教师及教研人员。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规定学科。中专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教中心教师及教研室从事中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教研人员,均为中级,6月申报,9月下旬公示,11月发证;市属高校教师,中级,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申报,7月公示,9月发证;全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5-6月申报,8月公示,9月发证;全市新闻专业,中级,8月申报,9月公示,11月发证;全市政工专业,中级,8月申报,9月公示,11月发证。全市国资、文博、群文专业,6月申报,8月公示,10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