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赠予是否需要归还

2024-12-14 1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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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是否应该返还,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恩将仇报;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以上便是关于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回答3:

无论什么事情你要懂得:
1,法律面前只讲证据。
2,人情问题你们之间可以商量。
3,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危害他人或者社会的事情都是不行的。
4,送给别人的东西,想拿回来,是看别人,他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