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购买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子是一方当事人婚前全款购得,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登记双方名字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配的方法与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我听我在菁英工作的朋友说过像这样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产,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你看下新婚姻法吧 只要你提供出房子首付是你父母出的 你媳妇没有参与还房贷,那么以后这个房子你媳妇没有分房的权利
http://wenku.baidu.com/view/11b1431859eef8c75fbfb3d2.html
这是链接 希望能帮到你
按道理婚前是属于你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但是如果再加上女方的名字估计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到律伴在线问律师,和这里问是一样的。只是回复的都是专业律师,那样答案也比较靠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