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采取仲裁的形式解决争议,并有明确的的仲裁受理机构或者能够准确推定仲裁受理机构,则只能仲裁。若合同没有约定采取仲裁的形式,那么可以起诉。劳动争议除外,劳动合同纠纷是仲裁前置的,必须先仲裁,不服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