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公安机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置,当然,如有精神病倾向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