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绑架罪在定罪认定方面如何确定?

2025-01-01 0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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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跟您商榷一下,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的绑架罪应该属于刑法中处罚最严厉的一种罪,因为它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侵害。所以,只要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不管是用作为的方式还是不作为的方式(像您说的致其饿死)杀人,都适用唯一确定的法定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故意杀人罪即使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也不一定判死刑,财产刑更不是必须的。由此可见,绑架罪是比故意杀人罪处罚更为严厉的犯罪,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绑架罪不存在转化为杀人罪的正当性。
由此,绑架他人,不管用什么方式“致使被害人死亡”应该属于绑架罪的法定加重情节。
但是,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杀人的只定杀人罪。

回答2: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正确认定绑架罪,需要划清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绑架妇女、儿童的界限。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