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建议你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这3天的工资,鉴于你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这对维权会带来不便,建议你立即搜集以下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6、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7、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8、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得分情况对待。
1、大中型企业一般在三天的试用期内辞退新员工会按工作日发补助工资。
2、一般小企业,没有任何补偿,不合法,和单位协商如果不支付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得看这家公司靠谱不靠谱。
根据没有免费试工的概念,要此你要求支付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情绪低落,所以来问。 三天是没有工资。看工作内容,没什么考核,明天过了,后天你应该可以签合同上班了。
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不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因为你和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自然就不存在关于试用期的书面约定,而你客观上又实际提供了劳动,那你与公司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上述情况,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事实劳动关系或者主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