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了,乙方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由买车人乙方负责。《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他不承担就是你负责,然后你法院告他,追责
当然是买车的人赔,车属于动产,法律上动产的生效时间,以交付的时间为准,不必等到过户。就是说啊,虽然车没过户,但是车他已经开走了,钱货两清,那么他开着车出了事,当然和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