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伤出院后休养期间老板应该垫付生活费?

2024-12-24 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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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二)《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2:

关键看去工地时,老板是否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要是有合同那就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合同那就凭老板良心,对你休养期能否生活补偿。

回答3:

工地受伤出院出院休养期间,只要你签订了合同,那么老板是必须要垫付生活费的!

回答4:

这种情况得看你和老板签合同了没有,如果签有合同,老板得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得看老板的良心了

回答5:

如果是因为工作受伤的话,医疗费用都是由公司承担的。所以不需要自己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