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顾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电瓶车自己摔了轻微骨折,顾主有多大责任,谢谢

2024-11-28 14: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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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