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被害人受到伤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受害人就只能单独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了。
是刑事附带民事没有得到民事赔偿,还是单纯的刑事案子,自己的案款没有得到返还?如果是前者申请执行,如果是后者问办案公安,估计是没有追回。
请问十二年前的民事案件赔偿现在执行有利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