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二手房买卖现在签了定金合同,并且已经支付给房东了购房定金之后签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就付款方式达不成一致(达不成一致的原因:房东要求我要按照当时签定金合同时候说的付款方式去签正式合同。但我认为我当时说的付款方式只是提出的初步意向,不是敲定的结果,况且并未落实纸面上。但房东认为那是我对他的承诺,不按当时说的签就是我违约了)导致未签成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房东视为我违约,不返还我的定金,并且已将房子卖给了他人。问题:我能主张要求房东返还定金么?要依据哪一条法律条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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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