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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个人帐户不存在"过期作废"一说.首先,社会医疗保险卡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累积使用”的运作方式。目前医疗保险制度中已明确规定,个人账户的余额,按国家规定计算利息,年末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无误后,可转入下年继续使用。而且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者不能使用完医保卡的存储金,其子孙后代仍可继续使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