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特殊的哲学观。在古代,先哲们习惯于将“天”、“人”放在一起加以思考,认为宇宙之根本原理,亦即人生的根本准则;宇宙自然之理,是人生社会之在天上的返照;人生社会之理又是宇宙自然之理在地上的俗化。正所谓“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眉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这种“自然的人化,人化的自然”的民族文化心理模式,可以说是深深地植入了炎黄子孙的灵魂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