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四年了,婚后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2024-12-05 14: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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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4年后是否还能要求房产分割,要看当初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已经双方达成分割该住房协议,是否已经协议好住房归谁。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该住房的分割分配,住房又是两人婚姻期间取得共有财产,那么离婚后可以协议分割或者起诉分割该住房。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已经就该住房的分割分配达成了双方一致意见的协议,那么规定只有在离婚一年内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