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卖了,说明合同已经开始执行了,那么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合同。这属于违约,不但需要退还房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扩展资料:
不过,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导致合同无效,从而不会出现违约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子卖了一年,但未过户,现在不想卖了,来得及么?
已经卖了,说明合同已经执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合同。这属于违约,不但需要退还房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