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日本在中国的分公司,现在欠我们3个月的工资,日本那边要宣布破产,我们的工资还能要回来了吗?

2025-02-02 00:47:1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3个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3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回答2:

可以啊,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法院起诉--拍卖财产--发放工资 这些流程走下来,就可以了,时间估计半年时间。没有钱可是有社保的,走流程就是要拍卖你们的机器 的钱,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