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没有?没死的话他可以为你作证,你还没什么大碍,死了的话就呵呵了,你也乖乖的去坐牢吧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四、《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规定:
1、第二十六条 【主犯】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3)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4)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第二十七条 【从犯】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直接说刀不知道哪里来的不就好了
你也逃不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