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6、民警调查报告;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需要的手续:
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扩展资料: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4)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
(5)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迁移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亲属投靠)
百度百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市外迁入的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
(六)、民警调查报告;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交派出所户籍窗口审核,派出所审核后,市内迁入由派出所审批,10个工作日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入户地派出所通知居民办理落户;市外迁入报分局审批,25个工作日审结,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派出所自接到审批决定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一、受理条件:
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可投靠父或母入户;本市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一、市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申请书(16岁以上居民);
(二)、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判养证明;
(四)、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及最近交租记录;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二、收费依据和标准:
关于认真做好免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公治[2012]448号) 自2013年1月1日起,免收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对于丢失、损坏补办的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费,按原工本费价格收取。户口簿6元/本,户口页0.5元/页,准迁证、迁移证4元/张。
三、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结,所长审批的10工作日,分局审批的25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 各公安派出所
重庆公安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须知
你好,根据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子女不能在办理投靠父母的迁移户口手续了,这个手续只能给未成年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