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人签章不清楚,包括背书人骑缝印鉴不清,都是由背书人来出。被背书人不清的问题是由被背书人的前手来出。
本票据B企业的骑缝章不清楚,应该由B企业出证明,该证明只证明背书印鉴不清确系B企业财务人员所为。
如果我方银行认为B的被背书人处不清楚或者有其他下次,都是由B的前手C来出证明,该证明仅证明在背书转让给B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被背书人书写的不规范或盖章不清晰。
不清晰的财务章是那户盖的,那户出证明;如果C盖的不清晰就应该C出证明,证明上应说明是背书给B的;(你的问题没有写清楚,B交给A时如果需要粘单,是盖A单位章的,出证明由错误章单位出证明,不是谁交给你谁就一定出证明)
严格来讲要每个单位都出,因为每次转手都要有章的。
盖骑缝章的单位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