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一个月,现在不想做了,公司说离职申请要满一个月才可以放我走,我现在就不想干了,怎么办?

2024-11-06 1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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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

3、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2:

这种要看你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有明确规定,那你就要遵守,特别是在合同里是否有规定离职提前申请的时间概念,如果有,你还是得遵守,如果没有按常理来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双方一个合理的工作交接的时间

回答3:

你就和公司达成商议了,有些公司也不会那么坏不给你工资的,不过有些就会有这样的,要你走就不给你工资,你 还是和公司说你有什么急事走,他就不会留你了

回答4: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等一个月。如果你能再与公司协商好,就好办了。或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再干了,也须有劳动仲裁裁决。单靠自己不想干,站不住脚。

回答5:

你签了是什么合同,如果是合同没到期,就是提前一个月离职,还是扣你工资的,短期工扣你三天工资,长期工会扣你五天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