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还能不能上诉?我想了解一下。

法院分为哪几类? 级别是怎么分的?
2024-11-25 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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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不能上诉。我国法院分为四类,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是涉诉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主张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参与诉讼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良好的接待秩序,保持整洁卫生的接待环境,保障公共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顺序排队,自觉服从值班法警管理,听从工作人员指导和引导。

二、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在大厅内吸烟。

三、禁止携带管制性刀具、枪械、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进入大厅;禁止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大厅。

四、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体温超出正常标准的,应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不适合带入接待场所的物品,应自行妥善处理。

五、安检后凭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到第十一、十二号窗口领取登记表,一案一表;一人多案的,应主动向登记人员说明;一人代理多案的,应分别出具每一案件的授权委托书。

六、填写登记表应清楚规范,填好后按照案件的不同类型,分别到第一至第十窗口递交登记表。不得有偿代书登记表。登记表三十日内有效,月初月末填写不受限制。

七、递交登记表应逐人进行,等候人员应自觉在黄线外排队。递交登记表后按照登记人员的指示,分别到楼上对应的区域等候接谈。

八、案件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并经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的,到第五至第八窗口递交登记表。民商事案件经过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或再审改判,当事人不服申请再审的,到九、十号窗口递交登记表。

九、初次来访人员递交登记表后不得随意离开,否则,经三次呼叫无人回应的,视为自动放弃接谈,三个月内不予登记。

十、对于不服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由所在地法院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只作登记,不收材料、不对下交办,请来访人回当地解决问题。

十一、对于经过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驳回的案件,按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确有生产生活困难的,应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解决。

十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不予登记接谈。

十三、对于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理,裁定驳回或者审查程序终结、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不再登记、不再接谈、不再审查处理。

十四、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程序当中的案件,当事人应向原审法院反映诉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法院申诉

回答2:

不能上诉,可以申述。

我国的法院是四级二审制。

四级是指: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制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可以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判决之后,就是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作一审的时候,属于特殊情况,判决一经作出,就是终审判决,不能上诉,立即生效。所以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是不能上诉的!

扩展资料:

法院的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1、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2、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回答3:

我国法院体系一般分基层法院(县区级)、中级法院(地市级)、高级法院(省、自治区一级)、最高法院(部委级别)。

我国的审判体系实行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任何案件一般可以起诉一次,起诉判决后不服可以再上诉一次,上诉后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可以申诉,但是申诉不是法定需要受理的。作用有限了。

一般一审的案件在基层法院的,上诉就到中院,中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如果一审在中院的,上诉到高级法院,高级法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高级法院一审的案件很少,几乎都是在全国范围有影响的案件,建国以来也没有几件。如果高级法院一审,二审上诉就要去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一般不受理一审案件。

案件在那个法院一审,一般根据案件的大小,可能的刑罚以及案件的性质来具体区分的。各类诉讼法上都有明确规定。

回答4:

不可以,最高院上边没有法院了,最高院的判决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是立即生效,判决书都是用的终字

回答5:

最高就是最终的了,不过可以问问是否可以向最高检察院申诉。
上诉肯定不行,因为没有上级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