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不按照诈骗罪处罚

2025-01-02 15: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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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侵犯的客体不同。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做法。

2、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扩展资料:

诈骗罪案例:

2007年8月,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罗建新涉嫌合同诈骗罪。

检察机关认为,中昌公司以及罗建新在与华南公司、机械公司贸易的过程中,通过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了两公司的财物,尔后,又以变更公司名称、申请破产等方式,销毁账册,隐瞒货物去向,逃避返还货款,涉嫌合同诈骗。

广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罗建新出生于东莞,是香港居民,原系中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昌公司)董事长。

从1992年起,中昌公司分别同华南公司以及机械公司做生意,两公司向中昌公司提供灯泡、吊扇、电熨斗、电风扇和电池等货物,中昌公司向两公司支付货款。后来,因中昌公司货物积压、没有资金周转,导致中昌公司拖欠上述两公司合计2000多万元货款。

其后,华南公司和机械公司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两地法院均作出判决,中昌公司应给付拖欠的款项。华南公司和机械公司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中昌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故对该案中止执行。

在法院中止执行之后,1999年,已经更名为田健公司的原中昌公司申请破产,并在相关文件上将华南公司和机械公司列为债权人。2001年,田健公司正式破产。

2008年9月8日,广州中院一审认为,罗建新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罗建新无罪。

2008年9月19日,广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认为中昌公司及罗建新明知无履行合同的能力,通过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实施了骗取被害单位财物的行为。没有履行支付货款的诚意,逃避返还货款,具有非法占有涉案款项的故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百度百科-虚假诉讼

回答2:

  侵犯的客体不同。
  一,概念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区分
  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三,共同点
  1,主体相同
  2,捏造的事实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相同。都是“以假乱真“
  3,虚假诉讼罪,具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3:

  为什么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不按照诈骗罪处罚
  一,概念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区分
  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三,共同点
  1,主体相同
  2,捏造的事实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相同。都是“以假乱真“
  3,【虚假诉讼罪】具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回答4:

诉讼是当事人权利,只是滥用权利,侵犯的是司法秩序和加重司法成本;诈骗罪是利用行为人瑕疵的意志使做出行为选择和意识,两个侵犯的法益不同

回答5:

很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