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一共(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其它费用)应该赔偿多少钱?

2024-12-30 17:15:2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赔偿项目和费用计算:1、赔偿医疗费(凭花费票据计算);2、护理费(按护理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费每天是50元;4、营养费每天50元;5、交通费,按实际花费票据计算赔偿;6、伤残赔偿金(城镇户口,按所在省级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乘20年,再乘10%;农村户口按所在省级地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乘20年,再乘10%);7、精神抚慰金,十级原则上3-5000元;8、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有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或者男满60岁,女满55岁,依靠伤者抚养的、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人,要给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单位负责治疗费用。

  二、工伤期间你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单位按月支付,如没有这个数,赔偿时补差。住院补贴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以及治疗期间的相关住宿和交通费用等。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四、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苏州男生的平均寿命及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苏州2009年上半年的职工月均工资为2801.5元,估算了你的赔偿月数大概为10个月,10*2801.5=28015元。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个月*2801.5=14007.5元。

  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出来的金额的总计,就是赔偿你的大概金额,具体以赔偿协商时的计算为准!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3:

伤残评定十级,城市户口,对方全责,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