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哦 可以这样算的啊: 那么首先呢可以设这杯果汁位1 ; 第一次喝了五分之一就是0.2 余下0.8 在喝掉四分之一就是0.2 那么总共就喝掉了0.4的果汁 还剩0.6的了 ; 加满牛奶就是加牛奶0.4
杯子里就是0.6的果汁和0.4的牛奶 喝了二分之一 就可以算是喝了0.3的果汁和0.2的牛奶 此时就还剩了0.3的果汁和0.2的牛奶
最后一次喝了三分之一就是喝了三分之一的牛奶和三分之一的果汁
那么此时果汁酒喝掉了0.1 最后就剩0.2了就
那么原来是1 现在是0.2 就是原来的果汁的五分之一了吧我想应该是 恩 应该是这样滴
第二题我想想哦
先看甲的效率为50分之一 乙的位60分之一 两人每天就会完成50分之一加上60分之一等于就是300分之11
注意15天甲就休息了5天 乙就休息了3天 15天就是300分之11乘以15减掉甲的休息的天数50分之一乘以5再减掉乙休息的天数60分之一乘以3 最后15天的效率就是0.4
然后就是两个15天就是0.8 还剩0.2
0.2的话假设在做5天就是300分之11乘以5减掉甲休息的一天50分之一就是300分之49 小于0.2 那么在做一天的话乙这天就没做了就等于再加甲做的50分之一 最后就等于300分之55小于0.2 那么再加第七天做的 此时甲没做 就等于加上乙做的60分之一 最后就等于300分之60正好等于0.2
所以说呢 最后结果就是37天了
是37哦 我想应该没错!!!!嗯 没错!!!!
1.第一次剩下1-1/5=4/5,第二次剩下4/5*(1-1/4)=3/5,第三次剩下3/5*(1-1/2)=3/10,第四次剩下3/10*(1-1/3)=1/5。答案1/5。
2.可知甲的速度为1/50,乙的速度为1/60,如两人合做,需要1÷(1/50+1/60)=300/11,约28天完成,但甲每做3天休息1天,乙每做5天休息1天,也就是在28天内甲要休息28/3≈9天,乙要休息28/5=5天。所以全部完工为28+9+5=42天。注意,在第15天和30天中甲和乙都休息(3和5的倍数),所以必须减去重复计算的2天。所以最终完成工程需要40天。
解题:(1)
设原来的果汁为:1
第一次喝了:1/5
第二次喝了:(1-1/5)*1/4=1/5
第三次喝了:(1-1/5-1/5)*1/2=3/10
第四次喝了:(1-1/5-1/5)*1/3=1/5
总共喝掉果汁:1/5+1/5+3/10+1/5=9/10
剩下的果汁为:1-9/10=1/10
答:这是杯子里剩下的果汁相当于原来这杯果汁的十分之一。
解题:(2)
设这个工程数为1
可知甲每天完成1/50,乙每天完成1/60,但甲每做3天休息1天,则实际甲每天完成1/50*3/4=3/200,乙每做5天休息1天,则实际甲每天完成1/60*5/6=1/72,两人合做,需要1÷(3/200+1/72)=1800/52,约35天完成,
(1)
一杯果汁,第一次喝了五分之一后剩下4/5,第二次喝了余下的1/4后剩余的果汁为3/5(计算公式为4/5×(1-1/4)=3/5)
牛奶加2/5后加满为5/5,这时果汁和牛奶的比值为3:2,也可以视为浓度,在喝的整个过程中这个比值不变。接下来喝的就是牛奶和果汁的混合物。
第三次喝了混合物1/2后剩1/2,第四次喝了1/3后剩(计算公式为1/2×(1-1/3)=1/3),在1/3的混合物中有3/5是果汁,所以这时剩下的果汁为1/3×3/5=1/5.所以剩下的果汁相当于原来这杯果汁的1/3(计算公式为1/5÷3/5=1/3)
(2)可知甲的速度为1/50,乙的速度为1/60,如两人合做,需要1÷(1/50+1/60)=300/11,约28天完成,但甲每做3天休息1天,乙每做5天休息1天,也就是在28天内甲要休息28/3≈9天,乙要休息28/5=5天。所以全部完工为28+9+5=42天。注意,在第15天和30天中甲和乙都休息(3和5的倍数),所以必须减去重复计算的2天。所以最终完成工程需要40天。
(1)第一次喝了五分之一,则余(1-1/5)=4/5。
第二次喝了余下的四分之一,则余(4/5)×(1-1/4)=3/5。
加满牛奶,第三次喝了二分之一,则余3/5×(1-1/2)=3/10。
第四次喝了三分之一,则余3/10×(1-1/3)=1/5
(2)每12天,甲做9天,乙做10天。
1/50×9+1/60×10=26/75
26/75×3-1=3/75=1/25
12×3-1=35天(第36天两人都休息)
也就是说35天多做了1/25。
1/25÷(1/50+1/60)=12/11
也就是说多做了12/11天。
所以完成全部工程用了35-12/11≈3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