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规定所有单据的日期都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立日期,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以你可以顺利结汇。
只要47A里没有不允许早于开证日期的单据,你的所有单据又满足信用证规定,是可以结汇的。
一般来说提单日期是不能早于信用证的开征日期的,如果你早于开征日期,那就是一个不符点,让客户接受你的不符点就好了,客户一般都会接受的,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
信用证上的出运日为最晚出运日,只要其它所有条款没有不符点,可以正常结汇.
应该不可以,船都开了,才立信用证,没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