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认定问题:初步意见你有次要责任,一般不会改变的,无非是简易程序办案与一般程序办案的区别。
认定时间,立一般程序的事故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认定在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车辆鉴定可以有二十个工作日。 《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垫医药费的问题:法律未明确规定,经济条件行的可以多垫点没事,你可以去医院查不要超过所花费的费用就行,因为最后赔偿的话你有责任先要在机动车强制险限额内(财产损失2千元、医药费1万元、伤残死亡的11万元)承担赔偿责任,超过此限额再按责任分担。
赔说来回答
垫付款,是赔偿款中抵扣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请采纳~~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