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货车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过路费吗

2025-01-06 12:15: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小型货车高速公路节假日没有免过路费。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第一条  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速度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时速七十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七十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参考资料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答2:

  1. 小型货车在节假日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需要正常收取过路费。

  2.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3.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4.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回答3:

回答4:

小型货车也是属于货车的,所有货车在今年春节过年期间上高速公路都是照常要收过路费、不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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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只对7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免费,对皮卡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