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实物属于福利费要不要交个税

2024-12-13 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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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以实物发放的福利费显然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因此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