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1、不一定,但机会较大。2、有可能,要看具体案情。3、被冻结的工资如未划走,如将来胜诉,会解冻。
欠债的隐瞒了什么?然后担保人为什么收不到法院的传票?为什么他判决书都没有收到?这是不是假的问题。。。
再审可以改变结果,如果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方面有问题的话是可以的!冻结,不存在找回的问题呀,是划给别人了吧,钱可以找债务人追索
如果胜诉,当然可以找回,连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