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生育,应该怎么处罚?

2024-11-28 0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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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为了少交罚款,我认为可以在你老婆的户籍地办理计划生育处罚手续,因为济宁的人均收入比青岛要低的多。办理完处罚手续后,户口可以先落在女方的家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回答2:

农村户口的生育第二胎不算超生 这是允许的 没有罚款这一说

回答3:

你可以参考一下《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不过孩子最好还是在北京落户对以后升学个多方面都好!

回答4:

6000-12000 主动找可以考虑。

回答5: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你的这种情况依法是不能生育二胎的,现在要依据你户籍所在地,08年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你妻子户籍所在地08年一年度统计公报的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乘以3到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至于08年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是多少,你可以向当地统计局咨询。
详情你可以查阅《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可以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