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既是对夫妻双方的感情进行调解,同时还是对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调解。因此,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庭。但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并通过公告送达。这样一来,更有利于原告的诉讼,而被告本来就对离婚条件不满意,而无故不出庭,自身的权益就更难得到保障。
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通过以上法条,建议被告依法出庭,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离婚案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既是对夫妻双方的感情进行调解,同时还是对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调解。因此,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庭。但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并通过公告送达。这样一来,更有利于原告的诉讼,而被告本来就对离婚条件不满意,而无故不出庭,自身的权益就更难得到保障。
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通过以上法条,建议被告依法出庭,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都是你假设的一个说法。对方如果同意离婚自然会出庭,不出庭的情况下,找不到人,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般原告起诉时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共同财产,则5万元的请求不可能成立。
应该会择日再审,因为双方就离婚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就不能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有一份是违背了另一方就可以直接离婚了,并且另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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