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多以前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由于公安机关10多年前的工作疏忽(可能是二代身份证升级市),造成我的身份证与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相同(据派出所说那人现在广州,故要求我做变更),要求我到派出所去办理身份证变更,当时我考虑如果我要去做变更会给我带来很大麻烦,如:房产证、银行卡、驾驶证、股市股东卡等等,我粗略的数一下大概有10多个证件需要进行变更,同时要花很多时间和金钱(工本费和一些手续费等,我上网看了一下有人说地需要1000多元)来完成,当时就很郁闷,周围的同事和家人都开玩笑说我“中奖了”,考虑到以上原因当时我就回绝了派出所的要求,一直拖到今天,可是最近他们又打电话联想我,并打电话找到我的单位,还是要求我到派出所进行身份证变更,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去变更是不是可以得到赔偿(因时间、金钱、交通和其他的损失)。谢谢您,不知那位能在百忙当中抽出一点时间,给予我一个答案。再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