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链接:《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同意,其他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对外,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的行为,在面对第三人时,可以代表公司。
对内,如果法定代表人利用借款损害公司利益了,可以起诉。
首先,债务承担问题:因公司一直由该股东经营,对方有理由相信该借款行为是公司行为,且已经加盖公司印章。因此,对方有权要求公司偿还这笔借款。
其次,追责问题: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后转入个人账户,其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该股东退还该款,或者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目前看,你们公司可能要背这笔债务,问题在哪呢,因为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的行为代表了公司,所以现在公司有必要偿还这笔钱,但是法定代表人此行为非为公司的利益,那么,你们可以从其股份权益中扣除此部分费用,跟其继承人打官司要求从遗产中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