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06年,省审计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省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向省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进行了整改。总的看,各有关方面都能认真落实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整改工作抓得很紧,采取措施比较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的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把督促整改工作作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按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下达审计决定外,还就审计工作报告所列事项发出整改结果反馈函,由具体实施审计的各业务处指定专人对相关的被审单位督促整改,切实加强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截止2006年11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62081.75万元,调整相关账务37341.99万元,按规定下拨和归还原渠道资金46923.67万元,自行纠正资金85530.5万元,完善制度规定15项,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8人。从总体上7讲,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是好的,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在认真纠正问题的同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有效地增强了审计监督效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原省长黄智权、代省长吴新雄对审计厅上报的《关于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都做了明确批示,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切实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原省长黄智权还于7月11日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进一步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地方主要领导也非常重视整改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在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请办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财政和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后,又及时要求省审计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抓好落实整改,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二是积极整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对照有关规定和审计意见,结合“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有些问题在审计查出时,就已主动纠正;有些问题在收到省审计厅审计决定后,按照审计决定作了纠正,及时上缴了违纪款项、下拨了滞拨的款项,调整了有关账务;有些问题在专项审计报告报送省政府后,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研究了整改措施。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促进建章立制。省审计厅、省财政厅为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经省政府审定,以赣府厅发〔2006〕4号文转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执行。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的同时,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从强化管理入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部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由于涉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全落实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有的资金已经使用,难以完全追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省审计厅将进一步按照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对落实财政改革措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审计公告制度,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审计厅已按规定对此次审计的3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分别作出了审计处理,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意见,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
1.混淆预算级次,影响省级预算收入的问题。省交警总队已于6月26日将6182.05万元全部上缴了省国库。南昌市违反预算级次管理规定影响的省级收入,省财政已通过批复2005年财政决算时扣回。
2.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 17个部门、单位已上缴未缴入省国库及财政专户的行政性收费6079.97万元、27268.15万元和防洪保安资金17986.57万元。
3.20个部门和单位无预算、超预算范围、串换预算项目支出的问题,审计意见下达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调整相关账务,严格按预算口径列支。
4.一些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够合理,个别单位通过虚假资料获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省煤炭集团公司已将挪用的维简费1000万元转回原资金渠道;省轻工实业公司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将专项资金80万元转回了省轻工行办账户。
5.12个部门、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有的补办了审批手续,有的健全了制度,纳入了采购预算,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一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违规收费、账外收支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正在认真组织整改。
往来款项的清理由于涉及时间长、工作量大,相关部门、单位已组织专人清理,对一些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往来款项,将在报请省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违规收费的问题,审计意见下达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已停止收费,违规收费的款项正在陆续退还个人或上缴省财政专户。
账外收支的问题,有些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要求,结余款转入了单位法定账册核算管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逐步完善内部监督,对贷款保证金的解付首先由中心信贷科初审,然后由计财科复核,确保资金安全。
(二)部门预决算编制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仍不够规范、细化的问题。省财政厅加强了与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和省科技厅等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要求各部门尽量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努力提高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年初项目到位率。省财政厅还积极探索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了与省人事厅、省编办等部门的联系,启动建设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开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动态系统,实时掌握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及工资福利、人员增减变化和工资变动等情况,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部门预算内容不够完整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力度,认真编制经费预算,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并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纳入了年初预算。
3.部门决算的编制不够准确和完整的问题。有的在编制正式决算报表时已按规定进行了纠正,有的将在编制2006年决算时纳入决算报表。有关部门、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提高决算编审质量和分析水平,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要求,确保决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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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占40%;学历工资占15%,其中的取得第二学历3年后认可;职称工作占15%;绩效工资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