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替我保管的个人手提电脑在公司仓库被盗,过程蹊跷,高分求助大家

2024-12-19 19:57:3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我来简单分析吧

  1.接下来因公司迟迟不给解决我的离职事项,我提起了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据是劳动合同法50条

  2.公司提出我的电脑中有公司的技术秘密,需要公司代为保管1-2个月再归还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4条第3款
  就本案而言你实际上适用的是上面的84条第3款,只不过第3款中规定了处罚条件是同第2款一样罢了,而第2款的规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我通过法律途径有没有让公司赔偿的可能,可能性多大,通过何方向索赔
  证据充分则有可能,不充分则希望不大
  索赔方向首先是仲裁,通过劳动合同法84条第3款的规定维权。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顺便解释一下如果是劳动纠纷的话就是仲裁前置,先仲裁才能去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就去法院起诉。另外就是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仲裁的时间也远远短于诉讼审限并且一般仲裁之后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还有就是不管电脑是被偷还是被抢,都是在公司保管下不见的,公司当然得负责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

  4.可以提供证据:笔记本电脑发票;同事纸质证明材料
  同事的证明是无效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如果不能保证你同事愿意出庭指证公司的话那就当这个证据不存在好了
  至于发票只能证明你买过电脑的事实,不能证明电脑是交给单位保管的事实
  你现在缺的就是要证明电脑是单位扣下的,如果没有这个方面的有效证据那么前面的分析就是白打字了,到时候单位只需要单纯的否认曾经扣押过你的电脑那你直接就悲剧

  5.后来反而怀疑是我做的(因为我当时有公司大门钥匙),我很郁闷
  如果公司在谣传是你做的,那么你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公司侵权

  就本案而言要出气的关键是找到证明公司曾经扣押你电脑的证据,有证据则可以挽回损失并让公司受处罚,没证据的话就当个教训以后小心点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回答2: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告他!

回答3: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但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公司扣了你的电脑。

回答4:

1.他们怀疑是你偷的,如果没有证据,那是不成立的,大可放心。
2。无论是否真实被盗,公司超过了承诺保管期限未归还 你均有权要求公司返还财物 无法返还的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个请求应该是会被法院支持的
3.公司不能以财物被盗为由拒绝赔偿,案件侦查是公安机关的义务,公司有协助义务,公司不能以被盗,小偷未抓住,财物不能追回为由拒绝赔偿。
4.公司以电脑里有技术秘密,可以要求删除等措施,但是强行扣压也有过错,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回答5:

这个问题,你先给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他们同意合理赔偿你的电脑的话,万事大吉。如果他们不给以赔偿的话,你首先到公安部门去报案,其次到法院告他,要求公司给以赔偿,由于他们看管不力而丢失你的电脑的责任。然后就等等法院的判决。祝你成功!

回答6:

可能性不大,你同事的证明起不了太大作用。到时公司会否认扣押你的电脑,没有人会为了你拿自己工作开玩笑。再说了,即使公司承认你拿去办公用了,索赔也是个问题,国内法律即使判你赢了,你能拿到赔偿吗?也许你花在这上面的时间、精力和money远比你的电脑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