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在一个月内有两家公司给他工资,按照政策的有关规定,按工资合计额计算上交个人所得税。
如上面的工薪是在一个月内发生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工资额是2500+1500=4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2000-25)*10%=197.50元(这是没有扣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如有要扣除)。在同一个市里两家公司有工资地税也会查出来的。
您好,再缴纳社保的一方按工资薪金申报,在另一个单位按劳务报酬申报(8)。
每个公司都有工资卡的,申报也不需要你担心。肯定是分开的,因为其他人也管不到关于你两份工资的事情,你只有2500元的需要纳税。
分开报的话,只要2500的要报吧。。。或者你高尚点多给国家点税钱,按4000报啊,哈哈。。。
各报各的!分开报,别混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