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补偿?

2024-11-25 13: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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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的,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按本法第47条之相关规定每干满一年(6个月以上算1年)补偿1个月工资。
我不是律师,但我近期才代理过同样案件,就是按以上规定补偿的,而且是法院判决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