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的增值税问题

2024-11-27 1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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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是2%,是4%计算后减半征收
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抵扣。”
就跟免税农产品那一题的处理一样,你参照理解。
关于问题补充:
10000是含税价格,产生的增值税为(10000/1.04)*4%/2,所以要理解好一律按4%减半征收的含义。C购入的成本为10000.另外:售价低于原值的可以不交税。
卖给C之后,C不能够抵扣进项税,但是C在卖给生产者D的话,D就可以按照卖价*10%抵扣。

回答2:

错误的理解。
这个只有你们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抵扣。”
并不是说,购入旧货就可以抵百分之十的。
是必须是生产型的从专业的废旧物质回收经营单位来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