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场,做市转让方式是指投资者针对一支具有竞争力的股票发行,人为制造股市交易量膨胀,以吸引更多投资者购买。
在新三板市场,做市转让制度是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新三板正常转让日内,做市商必须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新三板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有按其报价履行与其成交的义务。
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新三板做市转让制度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突破,该制度要求做市商对做市证券合理估值、双向报价,不仅促进市场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其价格发现的功能。
做市商在双向报价过程中,不断发现股票的合理价格,因此能够有力地减少沪深股市常见的庄家炒作投机等现象,从而帮助维护市场的稳定。
扩展资料
市场投资风险
无论对于做市转让还是协议转让,投资新三板都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这也是新三板市场设置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挂牌企业运营风险、公司信息披露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变迁风险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三板做市转让
做市商转让,是买卖双方通过证券公司的报价进行交易,做市商交易一般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做市商: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初始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能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做市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协议交易就是你想买某公司股票,报了个价,回头有个公司股东看到你的报价,觉得合理联系了你,双方协商完成交易。如果没人卖或者想卖的人没法联系你,那就无法成交了。
做市就简单了,公司股东把股票直接卖给券商,你想买直接找券商买去就行了
就是庄家控股,然后配合一些利好消息把股票的价格炒高啊,大多数是把拉抬股价,极少数是为了吸货而打压股价,因为新三板大多没什么人气,股价轻易没多大涨跌幅度,所以做市也不是很容易的。
新三板实际上是一种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3月。原来指的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但是由于挂牌的企业大多数是高科技企业,又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因此人们称之为“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