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队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分居期间并没有离婚,所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存在的,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
父母在分居期间,该法定义务并不因此而中断或解除。因此,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完全有权利主张你们分居期间女儿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作了具体规定,即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支付时间一般到高中毕业
离婚前扶养费是属于两个人的,离婚后南方要按照离婚协议支付给女方
抚养费从离婚后开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