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涉及父母出资,房屋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登记在男方、男方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名下,一般你都不能分得房子的一半,除非另有约定。婚前男方全额购买,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涉及到父母出资,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进行割,除非另有约定。另外,可能涉及到遗嘱的问题。如果你老公去世前,留有遗嘱自愿把房子分你一半份额,那么依照遗嘱你可以取得房屋的份额。如果是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对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是被继承人丈夫(妻子)。因被继承人没有签订扶养协议,也未订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初步判断你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将共有部分分出后,再发生继承。
综合建议: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建议你做好以下准备:
(一)保留证据材料。注意保留被继承人的以及你们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材料。
(二)及时办理继承。应当及时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包括遗产公证、过户等),避免可能因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而产生的其他程序。
(三)多种财产公证。如果涉及动产、不动产等不同种类的财产继承,建议集中一次性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避免因针对不同财产办理而产生的数次奔波。
三、注意事项
(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若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存在下列其他情形的,可能丧失继承权: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4.若继承人实施以上行为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若要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表示,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七条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你有继承权。由于房子是你老公和他儿子共有的,所以房子的一半属于你老公的遗产,你和你你老公的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房子没有你的份额,你老公的房子你有继承权,你与老公的父母和他的儿子每人25%。
有。
如果你老公没有做特别的说明,他去世后你拥有房子份额的四分之一。因为房子他只有一半的份额,他去世时第一继承顺序人只有他儿子和你。
当然,如果立了遗嘱或者第一继承顺序人发生变化(比如你们又生了一个),那就得另行计算了。
希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