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公司变更法人,新法人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吗?

2024-12-18 14:31:2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会。公司是可以变更法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法》第58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回答2:

会的我就是实例,黑名单正发愁怎么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