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了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昌迅薯议,如果双昌氏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耐者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夫妻双方陆吵是否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以协议离婚为目的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解除婚早埋侍姻关系为前置条件。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液敬婚的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发生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
第芦粗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没桐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陪察镇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