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看时间的,是看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四种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具备上述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前提是上述情形是导致离婚的原因,且另一方无过错
如果男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这要看原因,比如宝强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