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还清贷款,公积金是否重新计算

2024-11-23 2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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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夫妻一方是借款人,另一方是共同还款人,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笔贷款。
夫妻离婚后,如果离婚协议书上涉及到该贷款房屋和贷款责任已经划分到你的名下,你就有责任继续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每月的还款额仍按照办理贷款时与银行约定的还款计划执行。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你需要给他补偿多少是你们两个人协商的事。

由于该贷款房屋已经划归到你的名下,在该笔贷款的还款期内你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还清后如果想购房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按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上浮10%)。贷款还清后要将房产所有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

回答2:

若双方已协议离婚,且已注明产权及贷款的归属问题, 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建议:

首先先要筹措资金将剩余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取出抵押的房产证;

其次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将房产证变更到一方名下;

最后拥有房产的一方可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重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即可。

对于已办理了产权证的可以这样操作,而尚未办理产权证仍在按揭期内的则应和开发企业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完成产权变更等手续。 

这样做的目的:

一是解决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二是将曾经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冻出来,今后他(或她)将与这套房屋及贷款无任何关系。

回答3: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自己约定好就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

回答4: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