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详情请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等。
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主要看双方是否已经感情破裂,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了,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双方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第一次不判决离婚,协商解决,第二次上法院就要判决离婚了!
没有这种事。
双方自愿还用得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