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借我叁万元钱,五年了还不还,我有他写的借条,想到法院起诉追讨,能要回来么?

2024-11-08 15: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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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起诉
但是如果五年内都没和对方要求还款或者对方没承诺还款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对方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过”不还款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